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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汽车报废厂详谈汽车报废标准
关于汽车报废标准的问题,车主都不了解,下面就是北京汽车解体厂整理的相关内容。很多车主买车的时候都想着能够开很长时间,但是其实车辆是有“保质期的”,并且一旦经过确认属于报废的车辆,那么就会丧失其本身的用途。而要是实践中,有人将报废车辆进行买卖的话,这显然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报废车辆严禁买卖。国务院颁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报废车辆用油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拆解报废汽车。所以车主应该及时了解自己车辆在什么情况下属于报废车辆,这样不至于在不清楚情况的时候触犯法律。



(1)没有通过年检的和不按时年检的汽车进行强制报废,由于每辆汽车都有使用的年限,从几年一审到半年一审对审核不合格的汽车要执行强制的报废;

(2)总公里数达到60万公里的进行强制的报废;

(3)我国对于汽车排放的标准越来越严格,国六的标准已经公布,使很多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汽车进行报废;对于现在的汽车,国二、国三的车型都是不允许上路的,有的地方国四汽车都很难上牌。

北京汽车解体厂提醒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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