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报废标准
1、60万公里强制车辆报废
2017年之前的私家车报废年限为15年,对于这个年限一直也是颇受争议的,毕竟有些车在开了15年后,公里数仍然很少的,所以在被强制报废时车况还是非常的良好,根本不符合报废的条件,难免会心疼。如今国家在结合国情后改善这一情况,取消了强制车辆报废年限,改为跑满60万公里强制报废,这个人性化的政策还是非常不错的。
2、连续3年不参加年检强制车辆报废
在新规定出台后,我国加大了年检力度,所以必须要按时参加年检。如果逾期未年检,被抓到,将被扣分罚款。如果连续三年没有参加年检,汽车将被强制报废。
二、各类车辆报废年限
2018年对于没有按要求进行车辆报废的车辆增加了一条处罚项:如果达到车辆报废要求,但没及时登记注销的,车管所会将其车牌号、行驶证作废!
(1)家用5座位轿车以及7座位的SUV,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在正常行驶里程达到了60万公里的,国家将引导报废。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
(2)皮卡强制15年必须车辆报废,皮卡在美国也许是民用轿车,但是中国法规一律按照货车对待。(打算买超大型fu特F150等美国大皮卡的朋友,要注意15年的报废年限)
(3)出租车使用年限是8年
(4)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是10年
(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5年
(6)半挂牵引车使用年限是15年
(7)微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2年
北京车辆报废拆解
以下情况允许车辆报废:
(一)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车辆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1 达到本规定使用年限的;
2 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 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4 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二)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车辆报废:
1 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
2 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3 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4 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其他载货汽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
距本规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区域。
(三)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车辆报废。